1.觀察角度
以上是標準光源所必須配備的設施,但觀察角度也會直接影響到辨色結果。根據國際標準,只有兩種觀察角度可以使用:
a.0°光源,45°觀察(0°/45°)即光源以0°入射角(垂直)照射在印刷品上,觀察者以45°角觀察印刷品。
b.45°光源,0°觀察(45°/0°)使用特定的45°斜臺(45°FixedAngleTable),使光源以45°角照射在印刷品上,觀察者則以0°觀察角(垂直)觀察印刷品。
2.印刷品的擺放位置
無論使用以上哪一種觀察方法,印刷品都要盡可能放在光源中間,以減少外來光源的影響。最重要的是,在需要比較兩件或兩件以上物品的顏色時,盡量不要把它們重疊起來觀看,最好是并排放在光源下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