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塑化劑事件”發生的波及面和嚴重性是臺灣乃至世界都始料未及的。污染的食品種類有飲料、保健食品、面包、蛋糕等高達上千種(還在持續查處中),時間長達30年!
本次事件是由于不良廠家“昱伸公司”在制造起云劑(主要是在臺灣地區使用的一種食品添加劑,相當于大陸“增稠劑”和“穩定劑”兩種食品添加劑的混合體。)時偷梁換柱,用塑化劑取代成本貴5倍的起云劑最重要原料之一的棕櫚油,而塑化劑是普遍用于塑膠材料的化學物質,在臺灣被確認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對人體有害,總之就是使用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劑。
本次事件是因為增塑劑的濫用,但是同時,我們也因該看到,增塑劑不僅會通過直接添加到食品中而引起污染,還會從塑料包裝材料中遷移到食品中,致使食品污染。前段時間雙酚A奶瓶的禁用和下架就是因為有害物質從塑料包裝材料中滲出從而造出“有害食品”。
近日,華南農業大學一位副教授發表論文稱,受包裝中的塑化劑溶出影響,方便面和方便米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塑化劑污染。據了解,除了上述兩種產品之外,包括肉類、大米、食用油等產品的包裝,也可能在特定條件下溶出塑化劑,影響食品質量。上海食品研究所一位專家向記者說,如果使用增塑劑作為方便面的包裝材料的話,那么因增塑劑的特殊性質,確實容易與面餅這樣的油脂類產品相互吸引,一些增塑劑將發生遷移,進入食品里,如此,食用油桶就倍加擔憂了。
一位化工分析師指出,雖然國內有不少研究都涉及到了增塑劑對食品的遷移、增塑劑在食品包裝中的測定方法等等,但對于增塑劑等化學產品在真實食品中的遷移情況研究,還不夠充分。雖然危害的程度有多大不好測定,但是,危害的存在目前至少是沒有爭議的了。
專家解讀《食品安全法》食品塑料包材規定
自2009年6月1日起,強制性國家標準《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9685-2008)正式實施。該標準是由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08年9月9日聯合發布的。
該標準批準使用添加劑的品種由原標準中的幾十種擴充到959種,并以附錄的形式列出了允許使用的添加劑名單、使用范圍、最大使用量、特定遷移量(SML)或最大殘留量(QM)及其他限制性要求。此外,新標準還增加了添加劑的使用原則,要求食品包裝材料用添加劑要達到包裝材料在與食品接觸時,在推薦的使用條件下,遷移到食品中的添加劑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且不得使食品發生性狀改變等。同時,在達到預期效果下,應當盡量減少添加劑的使用量。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董金獅表示,我國常用的食品包裝材料有塑料、紙、金屬、玻璃、橡膠、陶瓷及鋁塑復合包裝材料等,而我國對食品包裝的市場準入是分階段進行的,其形式是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目前,我國只對食品用塑料包裝制品實行了生產許可證管理,食品用紙包裝制品將于今年9月1日起實行市場準入,此后陶瓷、玻璃、金屬、橡膠等食品包裝產品和容器以后也要逐漸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
董金獅介紹,食品用塑料包裝制品自2007年開始實行自愿認證,自2008年1月1日開始進行無證查處,即進入強制認證階段。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規定,沒有獲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就不得生產3類39種食品用塑料包裝制品,經營者不能經營沒有獲證的產品。之所以第一批要針對塑料制品,是因為塑料包裝制品問題比較多,生產企業比較多。到目前為止,食品用塑料包裝的獲證企業有6000多家,而全國生產食品用塑料包裝的企業有3萬家左右,也就是說目前僅有1/5的企業獲證。
事件間接為食品包裝材料安全敲響警鐘
有安全意識,有法規標準,期望食品包裝材料安全尤其是食品用塑料包材安全會有越來越好的保證,臺灣“涉塑”事件也間接為食品包裝材料安全敲響了警鐘,法規需要進一步完善,監管需要進一步改善,生產廠家更是需要不負消費者信任,擔起安全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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