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實施新食品標簽法的消息不脛而走。的確,隨著國際貿易的加強,我們不僅要遵守本國的食品法則,產品出口企業還要時刻關注出口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加強食品包裝的規范管理,根據新法規要求改進食品包裝,避免遭受損失。
新聞回顧
從12月13日起,歐盟開始實施歐洲議會在2011年通過的一項食品標簽新標準,消費者將從標簽上得到更多、更詳細與食品相關的內容。
歐盟健康和食品安全委員會一位高級主管表示,食品標簽新標準是多年努力的結果,消費者可以了解到更多與食品安全相關的信息。新標準要求食品標簽必須清晰顯著,準確地標注食品中所含可能導致過敏的成分,對大部分經過加工的食品標注營養成分,對網購和店購采取統一標準,標明解凍食品和替代品等。歐盟成員國的食品產業有3年過渡期,而且允許已經上市的食品和在今年12月13日之前已貼好標簽的食品一直賣完為止。
歐委會表示,會與食品生產和消費部門密切合作,以簡明易懂的方式實施新的食品安全標簽,并在2015年建成一個食品安全數據基地。
企業須知
改善食品外包裝說明的可讀性(強制規定說明性文字字體大小);
詳細和特別標明易導致過敏的食品和原料成分(大豆、堅果、麩質、乳糖等);
包裝食品標簽上應注明營養成分比例;
生鮮食品(雞肉、豬肉、牛肉、羊肉等)標簽注明產地、來源等信息;
遠程或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銷售產品的標簽應與實體零售店的標簽保持一致;
冷凍產品、合成產品應注明詳細食用方法;
避免易引起誤解的說明性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