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利稱蒙牛“未來星酸奶飲品”在包裝、裝潢與伊利“QQ星酸奶飲品”極其近似,易引發公眾混淆,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起訴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停止使用涉案產品包裝裝潢、產品名稱等,并索賠300萬元。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伊利訴稱,2012年,原告上市了專為兒童設計的飲品“QQ星營養果汁酸奶飲品”,包括香蕉口味和草莓口味,產品包裝裝潢采用國內首創的迪斯尼卡通形象3D立體包裝。
原告發現,被告蒙牛在2015年4月上市了“未來星營養果汁酸奶飲品”的產品,該飲品也包括香蕉和草莓口味,也以卡通形象為藍本,進行3D立體包裝。包裝規格與原告“QQ星飲品”一致,均為4小瓶一組,4組一箱。
伊利認為,其“QQ星營養果汁酸奶飲品”是公眾廣為知曉的商品,被告的“未來星營養果汁酸奶飲品”在產品包裝、裝潢的組成要素、設計風格、產品名稱方面與原告產品相同或近似,作為同類產品,極易使公眾混淆和誤認。被告作為同行業競爭者,模仿原告產品包裝,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伊利遂起訴蒙牛,要求其停止使用涉案產品包裝、裝潢、產品名稱,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其損失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