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農作物商品種子標簽二維碼編碼規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為規范農作物商品種子標簽二維碼信息內容以及數據格式、結構和二維碼制作,根據新修訂《種子法》和《農作物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管理辦法》的要求,我部制定了《農作物商品種子標簽二維碼編碼規則》,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件:zzjscjgc@agri.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農業部種子管理局市場監管處;郵政編碼:100125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10日。
農業部種子管理局
2016年6月29日
農作物商品種子標簽二維碼編碼規則
(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為規范農作物商品種子標簽二維碼信息內容以及數據格式、結構和二維碼制作,便于商品種子標簽二維碼的識別和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作物種子標簽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于農作物商品種子標簽二維碼構建、制作以及種子生產、加工、物流、營銷等各個環節信息處理和信息交換。
第三條 本規則所指農作物商品種子標簽二維碼是指通過二維碼普遍地識別市場流通商品種子,并讀取種子相關信息的代碼。
第四條 農作物商品種子標簽二維碼是行業內農作物商品種子的唯一標識,一個二維碼只對應一個實體對象,不得重復或沖突。
第五條 農作物商品種子標簽二維碼與對應的實體種子緊密聯系,二維碼一旦賦予給某一商品種子,不得更改。商品種子出售后或銷毀后,其所使用二維碼也隨之歸檔,不得再次用于新的商品種子。
第七條 商品種子標簽二維碼應遵守統一的數據內容和結構要求。
農作物商品種子二維碼應包括下列信息:生產經營者、品種名稱、產品識別碼、產品追溯網址信息。四項內容每項信息單獨成行。
二維碼信息內容不得缺失,填寫內容應與標簽標注內容一致,不得更改。
第八條 二維碼標注的行政許可信息應與行政許可核發信息一致。
產品追溯網址由企業提供并保證有效,通過該網址應能追溯到種子產地、加工批次、批發或銷售等信息。
追溯網頁應具有較強的兼容性,可在PC端和手機端瀏覽。
第九條 每袋種子應具備唯一產品識別碼,產品識別碼可與原產品條形碼代碼一致,也可自行設計。識別碼由位阿拉伯數字或數字與英文字母組成。
第十條 不得在二維碼圖像或識讀信息中添加宣傳信息,不得加入引人誤解或誤導消費者的內容。
第十一條 二維碼設計采用QR碼標準。
第十二條 二維碼圖片大小可根據包裝大小而定,要求不小于2CM×2CM。二維印制要清晰完整,確保可識讀。
第十三條 二維碼模塊為黑色,二維碼背景色為白色,背景區域應大于圖形邊緣至少2MM。
第十四條 本規則于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在農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