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衛視科教頻道報道了一家印刷廠半夜偷排污水,三名相關人員被刑拘的案件。據介紹,案件回顧到11月中旬,北京市昌平分局治安支隊、環食藥旅中隊接到群眾舉報,在北京市昌平區十三陵附近的一所廠房,經常往外排放污水。
民警接到報警后,第一時間來到現場進行調查,卻發現工廠大門緊閉,并沒有開工的跡象。據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民警王紅超介紹道:“這是一家印刷廠,一共有五六間廠房,為了逃避檢查,他們每天下午六點到次日凌晨六點開工。”
在掌握了大量的證據后,12月8日,民警對這個印刷廠展開了突擊檢查。面對民警,員工們理直氣壯,拒不承認排放污水的事,表示印刷廠是9月份才從海淀區搬遷至此,已停產一個多月,目前工廠沒有開工,所有的機器設備也都沒有啟動。
然而員工們沒有料到,民警竟然輕車熟路,繞到了廠房的后墻根處,并從這里發現了線索。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一位民警表示,在整個廠房,有一間屋子是制版的操作車間,也就是產生廢棄顯影液的房間,顯影液從墻洞排出來,流到地表,對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嚴重的污染。隨后,在經理室,民警發現了機長提貨單。
這時工廠的經營者田某才一一如實道來。原來當初田某看中這個廠房地處偏僻,后院只有一條荒廢的小路,平時根本沒人經過,才決定將印刷廠搬遷至此。但限于目前的環保壓力,該廠只敢夜間開工,并悄悄地把使用過的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顯影液直接排放在院外。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一位民警表示,顯影液含有毒有害物質,且重金屬超標,滲入在地下水,人一旦喝了,會對呼吸道和消化系統帶來很大的危害。流到地面后,地表在很長一段時間都不會生長植被。
我國刑法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廢物、含傳染疾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田某等三人根據上述法律的條款,已涉嫌污染環境,被警方刑事拘留。
小編也在此,特別提醒大家,國家的政策法規萬不可懷有僥幸心理,嚴格按國家的規章辦事才是好企業、好市民應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