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浙江溫州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在溫州港七里碼頭對一批來自希臘的葡萄酒進行口岸檢疫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共使用了5個無IPPC標識的天然木質托盤,不能辨別是否經過有效檢疫處理,存在攜帶疫情的風險極高,且收貨人并未對該批天然木質包裝進行申報。根據我國有關規定,企業對進境木質包裝未報檢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溫州局工作人員對該企業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作為外來有害生物傳入的主要載體之一,進境貨物木質包裝歷來是各口岸檢疫防控的重點。近年來發現的違規申報,主要有幾方面的原因,一是貿易雙方缺乏檢疫常識,對木質包裝的申報不重視;二是貿易相關方缺乏溝通和跟蹤,特別是對國際物流倉儲、裝運環節中加固、支撐用木質包裝相關信息溝通不暢;三是報檢工作存在失誤,少數報檢人員存在漏報或錯報行為。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進出口貿易相關企業,要提高守法意識,對于應該依法報檢的木質包裝要及時規范申報,不要存在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