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房山區環保局開出房環保立字[2018]1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北京明苑恒盛印刷有限公司因揮發性有機廢氣直接向大氣中排放污染周邊環境被房山區環保局立案處罰,擬處罰金額5萬元。
經查,北京明苑恒盛印刷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鎮樂毅路2號1幢,主要從事出版物印刷、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2018年1月19日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單位生產車間內打碼機、糊盒機、覆膜機、上光機處未安裝建成VOCs處理設施。
北京市房山區環保局責令該單位停止并改正違法行為。目前該公司打碼機、糊盒機、覆膜機、上光機已經停止使用,并簽訂廢氣治理設施購置合同,正在整改過程中。